长春市突发疫情紧急通知,21号最新防疫措施全面升级,关乎你我健康,请务必重视!
广大市民朋友们:
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的背景下,长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于今日发布了最新的疫情防控第21号通知,这一通知涉及核酸检测、区域管控、交通出行等多个方面,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行动指南。
关于核酸检测的重要安排
根据最新通知要求,长春市将实施更为严格的核酸检测政策,自即日起,全市居民每2天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,具体安排如下:
- 检测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:00-11:00,下午14:00-17:00为集中检测时间
- 检测对象:全体市民,包括本地居民、流动人口及在长工作人员
- 检测方式:以社区为单位,采取网格化管理,分时段、分批次进行
通知特别强调,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,"健康码"将显示为黄色,影响出行和社会活动,对于连续三次不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,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。
重点区域分级分类管控
长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全市区域实施分级分类管控:
A类区域(疫情高风险区):
- 实行"足不出户、服务上门"的封控措施
- 每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
- 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
- 严格限制人员流动
B类区域(疫情中风险区):
- 实行"足不出区、错峰取物"的管控措施
- 每两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
- 人员非必要不出区
- 商业网点按50%比例限量开放
C类区域(疫情低风险区):
- 实行"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"的出入管理
- 每三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
- 生产经营场所正常运行,严格落实扫码、测温、戴口罩等措施
交通出行管理新规定
为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,新通知对交通出行做出明确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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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内交通:
- 公交、地铁、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,乘客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
- 对不配合防疫要求的交通工具,将依法采取停运、消毒等措施
- 市内通勤车辆实行备案管理,未备案车辆不得载客运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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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际交通:
- 除保障城市运行的必要车辆外,暂停市际客运班线
- 铁路、民航等长途客运工具,严格限制跨区域流动
- 对确需出行的人员,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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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速公路管控:
- 连接长春市区的高速公路出入口,实行24小时值守
- 除应急、保障车辆和持有通行证的必要人员外,禁止其他车辆通行
- 对过往车辆和人员,严格落实扫码、测温、查核酸等措施
生活物资保障与就医安排
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市民生活需求,新通知明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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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物资保障:
- 建立市、区、社区三级联动保供体系
- 重点保供超市、菜市场等生活必需品供应
- 物资配送采取"社区收集、统一配送、分时投放"的方式
- 确保米面油、蔬菜肉蛋奶、方便食品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充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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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服务:
- 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就医需求,开设绿色通道
- 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转,提供常见病、慢性病诊疗服务
- 设立专门的核酸检测点,为就医人员提供便利
- 隔离人员如需就医,可联系社区安排专用车辆接送
法律责任与社会义务
新通知重申,所有市民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,履行个人防疫责任,对于以下行为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:
- 不服从政府发布的决定、命令,或者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
- 散布谣言、虚假信息,造成社会恐慌的
- 瞒报、谎报健康状况、行程轨迹等信息的
- 拒绝接受隔离治疗、医学观察、健康监测的
- 造谣传谣、暴力伤医、破坏医疗秩序的
- 其他危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
重要提醒与呼吁
当前,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,每一位市民都是疫情防控的重要力量,我们呼吁:
- 提高防范意识:请广大市民充分认识疫情形势的严峻性,增强自我防护意识
- 配合防疫工作: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,主动配合社区做好核酸检测等工作
- 减少人员流动:非必要不离长,确需出行的要严格遵守目的地防疫政策
- 保持信息畅通: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,不传谣、不信谣
- 互帮互助:邻里守望,互相帮助,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
让我们携手同心,共克时艰,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!
长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3年4月21日
【温馨提示】本文信息截至发布之日,后续如有调整,以长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公告为准,请大家密切关注官方渠道信息,做好个人防护,共建健康长春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