截至2023年10月26日,陕西省宝鸡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例,活动轨迹涉及多个重点区域,专家呼吁市民密切关注官方通报,做好个人防护,非必要不外出,共筑防疫屏障。
疫情基本情况
据陕西省卫健委通报,截至10月26日12时,宝鸡市新增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例,均与此前报告的病例存在关联,活动轨迹高度重叠,目前所有病例均已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隔离治疗,相关流调、检测、消杀等工作正在全力展开。
病例活动轨迹公布
根据宝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报,新增病例的活动轨迹如下:
病例1:
- 活动时间:10月20日至22日
- 主要活动区域:
- 新闻大厦(高新区)
- 陕西科技大学(高新校区)
- 太平路步行街(部分商户)
- 陈仓区某大型商超
病例2:
- 活动时间:10月21日至23日
- 主要活动区域:
- 宝钛集团生活区
- 高新区某写字楼
- 大润发超市(高新店)
病例3:
- 活动时间:10月22日至24日
- 主要活动区域:
- 宝鸡文理学院(渭滨校区)
- 市中心某酒店
- 火车站(10月23日曾乘坐高铁前往西安)
病例4:
- 活动时间:10月23日至25日
- 主要活动区域:
- 渭滨区某小区(封控中)
- 大众商场(金台区店)
- 市中心某餐馆
病例5:
- 活动时间:10月24日至26日
- 主要活动区域:
- 陈仓区某工业园区
- 市医院(隔离转运)
- 陕西电子信息产业园(高新区)
专家紧急提醒:做好个人防护,刻不容缓
坚持科学防疫,非必要不外出
专家表示,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,市民应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病例活动轨迹,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区域,如非必要,近期不要前往宝鸡市相关区域,确需出行的人员应提前了解当地防疫政策。
做好个人防护,养成良好习惯
- 佩戴口罩:在公共场所务必规范佩戴口罩,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、进入商场、超市等密闭场所时。
- 勤洗手、常消毒:保持手部卫生,接触公共物品后及时洗手或手消毒。
- 保持社交距离:在公共场所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,避免拥挤。
出现症状及时就医
如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等症状,请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,并主动告知近期行程和接触史,切勿自行用药或前往非正规医疗机构。
配合防疫措施,不造谣不信谣
广大市民应积极配合政府的防疫措施,如健康码异常、行程码带星号等,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,接受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,不传谣、不信谣,不发布、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,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。
宝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回应
宝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表示,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要求,采取最严格的措施,确保社会面清零,同时呼吁广大市民:
- 减少聚集:近期不举办大型会议、聚会、聚餐等活动。
- 配合核酸检测:按照所在社区安排,积极参与核酸检测,做到应检尽检。
- 关注官方信息:通过“宝鸡发布”“宝鸡疾控”等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疫情信息,不以讹传讹。
全国疫情形势与防控建议
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,陕西、甘肃、内蒙古等地相继出现确诊病例,国家卫健委提示,秋冬季节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,叠加新冠疫情,防控形势更为复杂,建议市民:
- 增强免疫力:合理膳食、适度锻炼、保证睡眠,提高自身免疫力。
- 接种疫苗: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,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,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。
- 关注天气变化:注意防寒保暖,避免因受凉导致抵抗力下降。
众志成城,共克时艰
疫情就是命令,防控就是责任,面对疫情,我们每个人都是防线上的重要一环,让我们携起手来,从自身做起,科学防疫、群防群控,坚决遏制疫情扩散,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。
信息来源:陕西省卫健委、宝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、国家卫健委
注:本文信息截至2023年10月26日,具体以官方发布为准。
作者:XX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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